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08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二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17,182,334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71,823,34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2,514,488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50股,員工紅利
轉增資2,514,488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一股者,
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
未辦理者改發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公司業務成長及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另公司決議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5元,計發放新台幣146,678,460元;嗣後如因
本公司海外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或買回庫藏股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2)本次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定配股基準日
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