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轉增資暨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自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267,113,480元,發行新股26,711,348股;
資本公積新台幣178,075,650元,發行新股17,807,565股,
共計提撥新台幣445,189,1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4,518,913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445,189,1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
資本公積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增資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