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0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5/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與雷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0年5月5日
經雙方董事會決議並提報民國100年6月15日股東會通過股份轉換乙案,
並暫訂換股比例為每3.15股雷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換發1股本公司
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作業,依股份轉換契約第四條
「換股比例調整」之相關規定,經設算調整換股比例後,雙方公司董事會決議
調整為每3.1560股雷凌科技普通股股票換發1股本公司增資普通股股票。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