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8
2.發生緣由: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18條規定辦理。
二.(1)本公司93年1-9月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數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損益分別較
財務預測數落後17.00%及38.47%,其主要原因為客戶需求延後所致。
(2)本公司93年1-9月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數之稅前損益與財務預測差異達38.47%,
惟因金額未達三仟萬元,故本公司管理當局目前審慎評估93年度之稅前純益應仍維持
在全年預測數33,695仟元增減20%範圍,因是暫不更新財務預測。
三.上列聲明已請會計師表示意見,並出具意見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