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9
2.發生緣由: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18條規定辦理。
二.(1)本公司92年1-6月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數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損益分別較財務
預測數超前13.5%及30.91%,其主要原因為客戶需求增加所致。
(2)本公司92年1-6月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數之稅前損益與財務預測差異達31%,
惟因金額未達三仟萬元,故本公司管理當局目前審慎評估92年度之稅前純益
應仍維持在全年預測數28,704仟元增減20%範圍,因是暫不更新財務預測。
三.上列聲明已請會計師表示意見,並出具意見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