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保雍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
權數162,354,499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已扣除利益迴避權數)
182,025,443權之89.19%﹞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保雍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神腦商貿(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長
神璽商貿(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神腦商貿(江蘇)有限公司董事長
神腦商貿(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神腦商貿(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五一北路1號力寶天馬廣場17層1705
神璽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桂平路391號A座2601室
神腦商貿(江蘇)有限公司:南京市白下區洪武路166號401室
神腦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汾西路650弄3號2幢12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神腦商貿(福建)有限公司:移動電話及配件、電子通訊設備及終端產品買賣等。
神璽商貿(上海)有限公司:移動電話及配件、電子通訊設備及終端產品買賣等。
神腦商貿(江蘇)有限公司:移動電話及配件、電子通訊設備及終端產品買賣等。
神腦商貿(上海)有限公司:移動電話及配件、電子通訊設備及終端產品買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