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腦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2450 神腦
發布時間:2004-12-2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2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壹億捌仟壹佰萬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12/30~94/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8.50元~18.10元,惟價格若低於買回區間下限時, 授權董事長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00,000股,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之4.4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 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正式員工 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 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 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股數,並呈報董事長核決之。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 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 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 份增加比率調整之,調整後之認股股價不得低於面額。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48%,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2.8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該公司本 次買回股份區間在8.50至18.10元之間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