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2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壹億捌仟壹佰萬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12/30~94/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8.50元~18.10元,惟價格若低於買回區間下限時,
授權董事長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00,000股,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之4.4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
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正式員工
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
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
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股數,並呈報董事長核決之。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
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
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
份增加比率調整之,調整後之認股股價不得低於面額。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48%,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2.8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該公司本
次買回股份區間在8.50至18.10元之間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