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6/2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1,399,804,499元,每股配發1.1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1,399,804,499元,每股配發1.098元
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於民國100/3/24董事會決議通過配息率,
截至100/6/27止因海外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發
行新股,共計2,265,238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故調
整原配息率:原定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10元,調整為配發現金
股利每股1.098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