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1,399,804,499 (每股新台幣1.1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另配發員工現金紅利NT$157,281,404元、配發董監事酬勞NT$15,728,140元。
因考量公司目前之需求,99年度財務報表中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估列金額,與擬議配發金額差異NT$11,206,469元,其差異金額依會計估計
變動處理,列為100年度損益。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行使轉換等
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