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30
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原美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有關經濟日報A2版報導京東方買美齊資產正式登台一文,說明事項如下:
(1)本公司就與京東方集團營業讓與交易乙案已於6/18發布重大訊息公告,重申說明本
次交易標的包含:(a)對高創(蘇州)有限公司之全數出資額;及(b)本公司於台灣地區的
相關電腦顯示器及電視機業務。
(2)本公司業於6/30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重申說明本公司於民國99年5月17日向交易所
送件申請營業讓與案後繼續上市。依交易所於民國99年6月25日發函表示,否准本公司
申請於營業讓與後繼續上市乙案。依此,本公司若完成營業讓與交易後,將面臨交易所
要求下市之情形。
(3)針對交易所否准本公司前項申請乙案,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將提出申覆及(或)
繼續上市之申請。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另投資人可自行參閱6/18及6/30
重大訊息之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