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豐 重大訊息 - 九十二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

股票代號:2441 超豐
發布時間:2003-06-18
主旨:九十二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6/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十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十萬元 5.發行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十萬元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機器設備。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年及滿 四年時,依發行與轉換辦法規定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 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 回;滿三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3.03%(實質收益 率為1%),滿四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4.06%(實 質收益率為1%)。 18.買回條件: (一)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 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含)時,本公司得按以下 之債券贖回收益率(自本債券發行日起至債券收回基準日止) 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1.發行滿三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滿三年之日止,以債券面額贖回 本轉換公司債。 2.發行滿三年翌日起至發行滿四年之日止,以債券面額贖回本 轉換公司債。 3.發行滿四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前四十日止,以債券 面額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 本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 低於壹億元(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按以下之債券贖回 收益率,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1.發行滿三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滿三年之日止,以債券面額贖回 本轉換公司債。 2.發行滿三年翌日起至發行滿四年之日止,以債券面額贖回本 轉換公司債。 3.發行滿四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前四十日止,以債券 面額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尚未確定。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尚未確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經主管機關核准 後,上述未確定之相關資訊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