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0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
其後續執行情形
3.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一:股票上市後改選董事時,增選外部董事席位二人以上
,且配偶或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同時為董監事。
執行情形:業已於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股東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承諾事項二:本公司現任法人董事之董事、監察人及持股10%以上之股東,承
諾於該公司股票上市掛牌買賣開始日起四內,不移轉其現任法人董事、監察人
之持股。
執行情形:該承諾書業已揭露於本公司上市用公開說明書;且至目前為止其股
權並未移轉。
承諾事項三:本公司在海外投資之子公司股權,未經股東會決議不得移轉。
執行情形:本公司在海外投資之子公司股權,至目前止未移轉。
承諾事項四:本公司透過海外轉投資而在大陸之去料加工費計價,應切實符合成
本,加以適當控管,並作合理化調整。
執行情形:至目前止,正常適當控管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