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據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轉換價格應予調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
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轉換價格依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
以下四捨五入)自93年年8月19日起,轉換價格由新台幣16.2元調整為15.9元。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X已發行股數 + 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後轉換價格=16.2 X 80388017+0 X 1324476 / 80388017+1324476= 15.9
(2)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