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9
2.公司名稱: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99/10/28屆滿,
經查尚有部分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99年10月
29日至99年11月29日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
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撥入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元大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
(02)258658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