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2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018,574,143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2/08/29-92/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8,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單價為新台幣10.30元至24.30元;惟本公司於本次買回股份執行期間
,遇有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本公司仍得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3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數量8,215,000股;
金額:新台幣115,483,479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自92年4月2日至92年6月1日止買回本公司股份
8,215,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第一次預計買回10,000,000股,實際買回
8,215,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執行期間因股價上下波動,致部份買單無法成交。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2年8月28日第9屆第27次董事會決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
項第一款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
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義務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公司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與本公司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及本公司海內外子公司之員工
為原則。另員工內部認購比例及股數之決定則以其職稱、職等、薪資、服務年資、績
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因素為原則。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將依轉讓
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與方針所需,由營運管理
部依前項原則擬定提案後,呈董事長核定。
前項受讓人實際受領轉讓股份後,應繼續於本公司服務滿一定期間,期間之長短由本
公司營運管理部於每次轉讓時依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與方針擬定提案,呈董
事長核定。
受讓人因故未能履行前述義務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規定及方式應一併於前項
規定之提案中明訂之。
第五條 轉讓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有關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
作業事項,由本公司營運管理部依本辦法規定作成提案,呈董事長核定。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及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並得加計資金成本(依郵匯局一年
期定存利率為計算依據)為轉讓價格,惟該轉讓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
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以低於轉讓價格辦理現金增資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等),轉讓價格應按發行股
份增加比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如下:
調整後轉讓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納金額×新股發行股
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一:已發行股份含未註銷及尚未轉讓、轉換之庫藏股票。
註二: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部分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三:遇有調整後之轉讓價格高於調整前之轉讓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第七條 轉讓後股份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
份相同。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及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當時之法令規定及公司相關作業
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日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
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或得由董事長先行核決或執行相關修訂事
宜後,提報董事會。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追認,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83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88%,本次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本公
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現金
流量狀況,尚無重大變動及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