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05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和股東權益,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52,243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4/06 ~ 93/6/5
6.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4元~2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前開買回
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04/05第七屆第十四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預定買回之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6.1%,
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0.5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
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
尚無重大異常事項。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