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配股每股0.3元,計新台幣53,113,157元整,
現金股利每股0.2元,計新台幣35,408,772元整。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擬具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新台幣190,927,330元,
除依法提列法定公積新台幣14,966,775元、董監事酬勞新台
幣4,041,029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7,511,126元外,擬每股
發放新台幣0.3元之盈餘配股,計新台幣53,113,157元整,
每股發放新台幣0.2元之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5,408,772元整,
經以上分配後,九十二年期末尚有未分配盈餘新台幣65,886,4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