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66,000,000股為上限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660,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無條件進位):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前述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暫以本公司決議私募現金
增資議案董事會日期100年8月30日前1個營業日收盤價格7.50元為基準,依是否
加回預計減資反除權之影響數,參考價格暫訂為7.50元(未考慮減資影響)及
10.84元(減資比率為30.80%)。依前述之參考價格,暫訂私募價格為6.00元及8.672
元(為前述各參考價格之80.0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
特定人及減資辦理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增資之可行性、
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並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授權董事會得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於交付日後三年內,其轉讓依「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實際發行數額、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
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
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