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02
2.公司名稱: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12,500,000股乙案,原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九
十九年三月二日屆滿,經查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特再催告。
自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至九十九年四月三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員工及原
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駕臨第一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
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中山
區敬業一路192號1樓,電話:02-8502-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