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2/10
2.公司名稱: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
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
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2)本公司已於99/02/10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中和分行 中和市中山路二段152號
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中和分行 中和市中和路1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