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2
2.公司名稱: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99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擬以減資
新台幣100,000,000元,計銷除己發行股份10,000,000股,按減資基準
日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約250股,減資比率為25%,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二、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每股面額計算至元為止,以現
金支付,其吸收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減資換發後之
新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三、本次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
、新股上市等事宜,俟本次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
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四、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
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五、特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凡本
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至99年7月23日
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