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通過減資公告
3.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內容:
1.截至九十八年底本公司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114,875,000元,
擬以減資新台幣100,000,000元彌補虧損,以提升每股淨值,
改善財務結構,計銷除己發行股份10,000,000股,按減資基
準日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約250股,減資比
率為2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2.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每股面額計算至元為止,
以現金支付,其吸收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減資換發後之新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次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
準日、新股上市等事宜,俟本次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
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4.本次減資後之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惟九十九年預定發行之私
募普通股則採有實體發行,本次減資後仍採有實體發行。
5.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
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