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6
2.當年度員工獎勵政策(包括以前年度發行尚未執行及當年度預計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暨當年度員工分紅等):擬以92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員工紅利轉增資
10,700,000元,員工轉增資配股辦法由員工紅利分配辦法核定後辦理。
3.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暨其合理性:本次員工股票股利1,070,000股
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1.28%,若追溯調整92年度每股盈餘由1.83變動為1.81,
每股淨值由14.12變動為13.94,對盈餘及股東權益的稀釋情形影響不大。
4.對股東公平性:本公司考量公司營運規模、不過度膨脹股本及維持股東權益
報酬率下,將公司盈餘以現金方式分派給股東,讓股東的投資報酬部分予以
實現。同時另從資本公積中每仟股配發50 股無償配發予股東,因而股東每股
可得1.0元現金,0.5元股票,應為股東所樂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屬於綜合儀器廠商,優秀之研發人才促使本公司在生產技術能在
業界居於領導地位,而人力市場上符合公司需求的人才並不普及,本公
司又有人力增加的需求。所以本公司為留住目前服務的優秀員工,增加
員工向心力,並吸引傑出人才加入經營團隊,故決議以發放股票方式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