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0/05/07
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董事會 提
案由:提請承認八十九年度決算表冊。
說明:本公司八十九年度財務決算表冊-營業報告書、盈餘分配表、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主要財產目錄等,業經編竣完成,並經
監察人審查竣事,謹呈請 承認,請參閱議事手冊第7、8頁及11至16頁。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出席股數為46,696,467股,表決權數46,462,571
權)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承認案二 董事會 提
案由:提請承認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 (一)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6頁)。
(二)本公司盈餘分配案,經擬定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本現金股利
經決議後,將依法授權董事會訂定發放基準日發放之。 因兩稅合一制
度之實施,擬優先分派屬89年度之盈餘。
(三)上列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九十年三月十二日董事會通過,謹呈請承認。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出席股數為46,696,467股,表決權數46,462,571
權)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
討論案一 董事會 提
案由: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辦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敬請 公決。
說明: 為調整資本結構,擬自未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20,737,650元,併同資本公積
提撥新台幣48,387,850元,員工紅利計新台幣7,500,000元,總計新台幣76,625,500元
整,轉增資發行新股7,662,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全部為記名式普通股,
增資辦法及發行條件如下:
(1)擬以89年度分配之股東紅利計 20,737,650元,每股十元,分為2,073,765股,
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原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30股,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改以分派現金分配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2)利用89年度盈餘提撥之員工紅利轉增資7,500,000元,員工轉增資配股辦法由董事長
核定後辦理。
(3)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資計48,387,850元,每股十元,分為4,838,785股,由原股東按
除權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原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部份改以分派現金分配至元為止。
(4)前項股利分配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
除息基準日分派之,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6)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7)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出席股數為46,696,467股,表決權數46,462,571
權)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上午十時45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