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3/12
2.增資資金來源:89年度盈餘及88年度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7,662,55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76,625,5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30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配發7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合併
湊壹股配發之,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證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併湊手續,逾期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止,
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調整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