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3/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賴進龍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賴進龍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廣興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南濱路1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交直流散熱風扇、馬達及散熱模組、馬達模組、新型電子元器件及相關產品制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昆山廣興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