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
遠期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0/2/18
3.契約金額:
自100/01/19至100/2/18止,從事遠期外匯契約合計達美金1400萬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0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不適用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美元應收帳款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1400萬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不適用
12.契約期間:
100年1月19至100年4月25曰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