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2年6月30日及民國91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9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閱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
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8.所述,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2年6月30日及民國91年6
月30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部份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657,102仟元及517,092仟元及其上
半年度之投資(損)益淨額分別為(19,771)仟元及(32,675)仟元,暨其於附註29.之相
關訊息,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及其有資關投資
(損)益淨額,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
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92年上半年度及9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
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財政部證券
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建準
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2年6月30日及民國91年6月30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92年
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建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蘇 炳 章
會計師: 蔡 淑 滿
民國92年8月1日
證期會核准文號:(91)台財證(六)第168354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