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9
2.發生緣由:為防止SARS疫情蔓延,本公司採行相關預防措施。
3.因應措施:
一、SARS疫情發生以來,對本公司財務與業務迄無重大影響。
惟後勢之發展,本公司保持高度警戒及嚴密防範措施對應。
二、人員參訪管制:
(1) 參訪人員來訪,需隨即至總機測耳溫,並做記錄,若有疑似症狀應予拒絕參訪。
(2) 提供參訪人員口罩 。
(3) 運通廠大會議室改為重點客戶會談區;而運通廠前之通道改為露天會客區作為與
廠商之會談區域。所有訪客均使用這些區域,雙方並戴口罩進行會議。會議桌上並置
放關懷及提醒戴口罩之警語。禁止使用其他會議室或餐廳。
(4) 嚴禁帶廠商至廠區,部門辦公室或會議室。
三、員工管制:
(1)所有外勞嚴禁外出。
(2)員工上班前,每人均量耳溫,並做記錄。
(3)若員工有疑似感冒症狀,應即強迫休假(給薪休假), 直至康復或足以證明非感染
SARS為止,但事後應補班。
(4) 今年公司國內外旅遊暫停實施,福利金並予以保留。
(5)大陸員工返台休假,不得進入公司,若有要務,得比照訪客模式辦理。
(6)大陸輪調回台人員,返台後須先居家隔離10天,確定無疫情感染現象後,始得進入公司
上班。
四、員工宣導:
(1)員工最近有與剛由疫區往返親友接觸者,應通報,並予以觀察、注意。
(2)人員出差應避免搭公共交通工具,儘量自行開車,若需搭公共交通工具,儘量全程
戴口罩。
(3)員工上下樓應多利用樓梯,減少使用電梯。
(4) 外出拜訪廠商之人員,應儘量全程戴口罩。
五、行政支援管理 :
(1)全公司加裝O3殺菌裝置,並考慮設置紫外線照明殺菌區域之可行性。
(2)員工餐廳應暫停對外營業。
(3)與外人頻繁接觸或人員聚集區域應每週消毒,如: 會議室、餐廳等。
(4)運通廠週遭廠商眾多,公司內之大樓委員會,應與委員會聯繫,商討防範疫情
事宜。
(5)台北辦事處由行政負責疫情之防護事宜。
(6) 規劃大樓11F為人員參訪之訪談會議區及內銷業務之臨時辦公區。
(7)以上相關措施,建準海內外廠、關係企業及子公司等均比照實施。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