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準 重大訊息 - 本公司91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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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3-04-22
主旨:本公司91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2/04/2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1年12月31日及民國90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9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民國9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未經本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 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民國91年12月31日及民國90年12月31日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 分別為167,026仟元及157,423仟元,民國91年度及90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為 5,309仟元及(3,935)仟元,暨其於附註34.之相關資訊,係根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 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 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91年12月31日及民國90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9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民國90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91年度及90年度之合併報表,並經會計師出具 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建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蘇 炳 章 會計師: 蔡 淑 滿 民國92年 3 月 3 日 核准文號:(91)台財證(六)第168354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