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準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募集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421 建準
發布時間:2003-04-01
主旨:公告本公司募集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2/03/3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募集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募集海外公司債總額、債券每張金額及發行價格: (一)發行總額:美金壹仟萬元整。 (二)債券每張金額:美金壹萬元或其整倍數。 (三)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二、募集海外公司債之票面利率:0%。 三、募集海外公司債之償還方法及期限: (一)償還方法:海外公司債除依下列情形提前贖回、買回、註銷或行使轉換權外,海外 公司債到期時按公司債面額之115.65%贖回。 (a)發行公司於本債券發行滿三年後,遇有發行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 格以當時匯率換算為美元,連續二十個營業日之價格達轉換價格(以定價日議定之固定 匯率換算為美元)之百分之一百四十以上,發行公司得於事前通知(實際通知日期依受 依受託契約規定)後,以面額之112.6%將債券全部或一部份買回。 (b)若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本債券已贖回、買回、註銷或行使轉換權,發行公司得於事前 通知(實際通知日期依受託契約規定)後,將尚流通在外之債券以面額加含利息之債券 贖回價格(Accreted Value,相當於3.0% ~ 4.5%年利率)全部買回。 (c)本債券依本辦法規定贖回、買回或轉換者,應予以註銷之。 (d)債券持有人得於事前通知後(實際通知日期依受託契約規定),於公司債賣回日執行 其賣回權,要求發行公司按債券面額之109.11﹪全部或部份買回。前所述之賣回日係 指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年之日。 (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五年。 四、公司債種類:本公司債為海外記名式無擔保附轉換條件公司債。 五、轉換辦法及重要約定事項: (一) 除本債券已被贖回、買回或轉換,或於法定停止過戶期間外,本債券於發行日後 ﹝不含發行日﹞一年起,至到期日前十五日之期間內,債券持有人得隨時向發行公司 請求依本辦法行使其轉換權利。法定停止過戶期間係指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 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另自 發行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 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至少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 日止之期間,本債券停止轉換。 (二)發行時轉換價格:每股新台幣 17.12 元。 (三)債券持有人備妥轉換通知書及其他依受託契約及中華民國法令要求之所有相關文 件後件後,經位於中華民國境外之轉換代理人向發行公司提出轉換申請。債券持有人 行使轉換權時,權時,發行公司或其代理人應於五個營業日內交付債券持有人新發行 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有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無償配股、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 員工紅利或有發行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本公司應按本公司債發行契約之規定調整轉 換價格,轉換價格應四捨五入計至角為止。如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且本公司為存續公 司,發行新股予被合併公司股東時,轉換價格不予調整。 (五)轉換價格向下重設 除依本發行辦法19條規定調整轉換價格外,如於本公司債發行每滿一年前之四十五 日(各為轉換價格調整日),遇有發行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以 當時匯率換算為美元,轉換價格調整日前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收盤價之平均價格低於 當時之轉換價格(以定價日議定之固定匯率換算為美元)時,得於本公司債發行每屆滿 一年前之四十五日依下列公式重新設定轉換價格,惟不得低於原轉換價格(可因普通 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 六、發行及交易地點: (一)發行地點:中華民國境外公開募集、銷售或交付。 (二)交易地點:不擬申請掛牌。 七、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八、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一)資金運用計劃:支應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a)提高支應營收及獲利能力 (b)減輕利息負擔以增加營運獲利能力 (c)建全財務結構並降低匯率風險 (d)提昇公司形象及國際知名度 九、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一)票面利率0 %,可取得低成本之長期資金,節省利息支出。此外,本公司本次發行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以普通股參考價之溢價發行,故對原股東權益應無負面 影響。 (二)若以發行時之轉換價格新台幣17.12元計算,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對原有股權稀釋 比率約為10.1%,其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欄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