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周進文
董事:高銘傳
董事:蔡金山
董事:施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於9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周進文
董事:高銘傳
董事:蔡金山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周進文 擔任新豪(東莞)電子有限公司、新諦(蘇州)電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高銘傳 擔任新諦(蘇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蔡金山 擔任新諦(蘇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新豪(東莞)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牛楊管理區
新諦(蘇州)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相城經濟開發區康元路
777號創業科學園區5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新豪(東莞)電子有限公司:生產各種開關、電源供應器、模具、電腦周邊設備、
電腦光纖零件及買賣等
新諦(蘇州)電子有限公司:生產計算機關鍵零組件、電源供應器、精密陶瓷、
精密模具及網路設備關鍵零組件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