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增資股票發放暨上市日期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以九十年度盈餘四七、三七七、八五○元(含員工紅利二、八一四、五三○
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四、七三七、七八五股,每股面額十元,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於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141588號申報生效准予發行,
並奉經濟部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字)經授商(號) 0910137805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2)、前項增資股票定於十月十八日星期五開始發放,並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於九十一年
十月十六日台證(91)上字第026862-1號函同意於十月十八日上市買賣。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