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06
2.公司名稱: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99年第一季關係人交易-應收款之自結數356,216仟元與會計師核閱
數28,614仟元差異金額327,602仟元,主要係本公司代購關係企業-仲琦(蘇州)間之應
收材料款非屬於營業行為,會計師將應收帳款轉列至其他應收款315,785仟元及依財團
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基密字第167號函規定,將應收關係企業款-仲琦(歐洲)之帳齡
超過非關係人之正常授信條件交易款視為資金融通,重分類至其他應收款11,817仟元所
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