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
2.私募資金來源: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洽特定人之相關事宜,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私募股數:不超過伍仟萬股。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一年內,預計分兩次
發行。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捌億玖仟貳佰萬元(以董事會決議之暫定價格新台幣17.84元乘以
伍千萬股概算之)。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一年內,預計分兩次發行。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即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原則。本次私募國
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目前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7.84元(以董事會前一日99年3月
25日為基準日暫定)。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
場狀況、客觀條件及符合前述法令規定下訂定之。上述訂價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
規範,並將配合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其訂價方式應屬合理。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之有價證券,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三條之八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
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
金需求。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發行之有價證券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
格、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
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
調整、訂定與辦理。
(2)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
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