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圓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處分機關:無;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民公訴字第3號
2.事實發生日:100/09/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力竑科技起訴主張本公司先前以「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I240169號)專利對其提
出專利侵權訴訟時所附帶執行之假扣押程序導致其受有損害,遂據此提出民事損害
賠償訴訟向本公司求償新台幣一億元。案經繫屬智慧財產法院等候審理。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委任律師討論後,具狀答辯並於後續開庭程序陳述被告意見。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前所主張之專利侵權訴訟,係基保護
自身合法權益並委任專業律師處理之,故應無不法侵害他人之情事。另求償金額僅
佔本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報流動資產2.59%,故本公司財務業務均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