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92,35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08~100/10/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767,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68~30.3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1,822,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12次買回3,000仟股,已全部轉讓員工,第十三次買回11,822仟股,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
及股東權益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20.1.第8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2,500,000股,實際買回2,319,000股,未執行完畢原
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執行率92.76%。
20.2.第9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200,000股,未執行完畢原
因:為考量買回期間價格維持穩定,且為維護股東權益,故本次庫藏股未執行完畢,執行
率40.00%。
20.3.第十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22,589,000股,實際買回11,822,000股,未執行完
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故本次庫藏股未執行完畢,
執行率52.34%。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100/08/05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08月05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以10,767,000股為上限
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7663%併同前第十三次買回之股數餘額
合計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999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9.9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圓剛科技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7.68元至每股30.30元,其對
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
流量狀況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