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6/15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原股東現金股利677,688,990元,每股3元,每壹仟股配發3,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變更後股東現金股利677,688,990元,每股3.16567元,每壹仟股配發3,165元(
元以下捨去)
4.變更原因:
4.1.本公司06/15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4.2.因於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買回本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份數量,對股東配息率因此有所變動,至目前為止庫藏股餘額為11,822,000股
,實收資本225,896,330股,減除前項買回之股數,本次可參與現金股利分配之股數
為214,074,330股,董事長重新訂定配息率,每股股利為3.16567元,每壹仟股配
發3,165元(元以下捨去)。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