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股利:提撥新台幣677,688,990元,每仟股配發3,000元(元以下捨去)
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其他應敘明事項:
3.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1,689,882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10,331,421元。
3.2.若本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轉讓(或買回)本公司
庫藏股股份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發行新股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
配息率因此有所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