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剛 重大訊息 - 有關本公司對於捷揚光電提起民事專利侵 權訴訟之第一審判決說明

股票代號:2417 圓剛
發布時間:2010-06-04
主旨:有關本公司對於捷揚光電提起民事專利侵 權訴訟之第一審判決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圓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新竹地方法院;處分機關:無;相關文書案號:94年度重智字第4號 2.事實發生日:99/06/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於民國94年間因本公司所具有之台灣發明專利第472169號「可標定投影位置之實物 投影裝置」疑受捷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所產銷之實物投影機產品侵害,而對之提起 專利侵權訴訟。案經五年審理,本公司今接獲新竹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判決原告 之訴駁回。 4.處理過程:已委由專利律師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項專利係授權子公司圓展科技實施於其產 品上,本公司產品並未實施,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任何重大影響。而此項專利 實施在子公司圓展科技產品上之作用,在於便於使用者辨識可顯像範圍,指示簡報 物件的擺放位置,並非攸關產品主要功能之關鍵技術,雖具有輔助銷售的作用,但 並非產品之絕對需求。本訴訟雖經駁回,僅指競爭對手在產品設計上亦可採用此裝 置,應對圓展科技之業務不致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與專利律師瞭解後,將於上訴期限前提起上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