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股利:提撥新台幣596,420,091元,每仟股配發2,700元(元以下捨去)
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其他應敘明事項:
3.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5,600,268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8,900,000元。
3.2.若本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買回)本公司
庫藏股股份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發行新股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
配息率因此有所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