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錩新一)賣回權行 使事宜

股票代號:2415 錩新
發布時間:2005-03-15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錩新一)賣回權行 使事宜
1.事實發生日:94/03/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權行使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說明: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至94年5月31日屆滿四年。依發行 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債權人可行使賣回權,賣回權行使相關規定如下: 一、 賣回權行使期間:自94年05月01日起至94年05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辦 理以郵戳為憑﹞賣回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撤回。 二、 債券賣回價款: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23.88% (收益率5.5%)。 三、 債券賣回手續:(一)集保賣回:若台端之債券存放於所往來之集保帳戶中,則請在 5月25日前逕至各券商辦理債券賣回手續即可,無須將債券領回。1.「賣回請求書」:加 蓋原留印鑑章。2.印鑑卡乙張暨身份證(法人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未成年者請在 印鑑卡上加蓋父母雙方印鑑。3. 證券存摺。4. 欲登記儲蓄投資免扣證者,請持儲蓄投 資免扣證正本。(二)現券賣回:1.「賣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2.「錩新一」債券 暨「過戶轉讓申請書」:兩者均須加蓋原留印鑑。3. 印鑑卡乙張暨身份證(法人為公司 登記證明文件)影本。4. 買進報告書或集保領回之交付清單。5.欲登記儲蓄投資免扣證 者,請持儲蓄投資免扣證正本。6.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親自辦理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 一一九七三號信箱),電話:02-23892999,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四、 除本公告外,本公司將於94年04月29日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