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
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因是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九月三十
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計新台幣(以下同)1,433,849仟元及990,638
仟元及其相關之前三季投資收益淨額分別計16,548仟元及29,057仟元,暨財務報表
附註十八附註揭露事項所述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與揭露。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收益
暨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與揭露,倘該等
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前三季財務報
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修正之情事。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黃秀椿
會 計 師殷仲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