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將92年度盈餘發放股票股利NT$57,877,220元、資本公積NT$68,901,450元及
員工紅利NT$12,060,000元轉作股本,合計發行新股13,883,867股,每股面額NT$10元
股東按配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42股,資本公積50
股。另發放現金股利24,804,520元(每股分派新台幣0.18元)
(2)上述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可轉換公司
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及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辦法執行認股權利,造成流通
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股率發生變動時,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並辦理相關事宜。
(3)上開配股條件,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變更時,授權董事會依據盈餘分配
案遵照辦理。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349元、員工股票紅利12,060,000元,
董監酬勞1,206,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