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7/17
2.發生緣由:訂定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增資係以90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1,021,26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
台幣101,702,1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6,934,201元中之6,933,640元轉作股本,
合計發行新股16,965,7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於91年6月17日提請股東會決議
通過,並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7月16日台財證(一)第0910139612
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
條件亦於91年6月1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擬訂定除權日等如下:
1、除權交易日:91/08/05
2、停止過戶期間:91/8/7~91/8/11
3、配股基準日:9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