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技 重大訊息 - 民國89年股東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2414 精技
發布時間:2001-05-04
主旨:民國89年股東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0/05/03 2.重要決議事項: 民國89年股東會中順利通過下列議案 (一)本公司89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89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本公司訂定買回股份員工轉讓辦法案。 民國89年股東會中順利通過下列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89年度盈餘、資本公積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說明: 1.擬以8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75,583,530元,資本 公積提撥新台幣83,981,700元、過去年度合併溢價之資本公積NT$8,398,170元 及員工紅利新台幣9,241,075元中之9,240,600元轉作股本,合計發行 新股17,720,400股,每股面額10元。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按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若本公司於分配股利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買回) 本公司股份,致本公司於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或減少)者, 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資本公積分配案決議之股票股利金額,按配股基準 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比率。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於配股基 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讓,逾期未申請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本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 日配發。 4.本次增資後本公司之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17,021,000元。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三)通過解除本屆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