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9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以盈餘40,200,000元及員工紅利2,500,000元,
增資發行新股4,27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除權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及,業經證期會核准在案。
(2)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300元
(3)除權除息交易日訂為九十二年八月四日,股票最後過戶日為九十二年八月
七日,九十二年八月八日至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停止股票過戶。
(3)配股暨配息基準日訂為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
(4)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