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中華民國及美國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
3.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調節內容(請以中文輸入):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0年上半年度依據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計算之合併
總純益為新台幣25,615,298仟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21元,民國100年6月30日之合
併股東權益為新台幣350,363,845仟元。
(2)經調節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0年上半年度依據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計算之
合併總純益為新台幣28,465百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58元,民國100年6月30日之合
併股東權益為新台幣280,752百萬元。
(3)因適用中華民國及美國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主要損益差異項目係:1.認列固定資
產成本入帳基礎不同所產生之相關折舊費用之差異。2.未分配盈餘稅之估列。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盈餘分配及股東權益事項均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之財務報表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