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1
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中華電信公司一○○年三月份自結營業收入為153.4億元,較去年同期成
長4.9%;營業利益為42.2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2.8%;純益為38.6億元,較去年同期
成長12.5%;每股盈餘為0.49元,較去年同期之0.35元成長40.0%。三月份營業收入較
去年同期成長,主要係固定網路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回歸發話端致市內網路收入增加,
以及行動加值、國內企客ICT及其他、數據加值等營收成長,抵銷了訂價權回歸對行動
電話收入之衝擊。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成長,主要係營收成長所致。在純益方面,除營
業利益增加外,主要係業外處分固定資產利益增加及受惠於政府於99年第二季將營利事
業所得稅稅率由20%調降至17%。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純益增加,以及
一○○年一月完成現金減資作業致流通在外股數減少所致。
由於本年度起固定網路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回歸發話端,致三月份國內固定通信部門收
入較去年同期成長14.9%,同時行動通信部門三月份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4.1%。如比照
其他行動電信業者,本公司本月行動通信部門加計國內固定通信部門支付之接續費及過
渡期費收入,則行動通信部門收入較去年同期成長4.7%。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