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08
2.公司名稱: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友達光電今日收到歐盟執委會競爭總署(以下稱“歐盟執委會”)宣布針對五家面板製
造商課予罰鍰之決定,包括針對友達光電課予1.168億歐元。過去四年以來,友達光
電全力配合歐盟執委會就TFT-LCD產業之調查。友達光電目前正審閱歐盟執委會之決定,
預計在盧森堡普通法院 (General Court)針對該決定提起上訴並積極抗辯。
透過提起上訴,公司首次得以提請獨立司法機關審理本案事實並做客觀的評斷。雖然
案件的最終結果無法準確預測,公司希望盧森堡普通法院 (General Court)裁決公司
未在歐盟違反競爭法規。預計法院至少需花兩年以上方能對本案做出決定。歐盟執委
會之決定對友達光電目前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